2005级新同学:
欢迎你来嘉兴学院学习!为方便你来校报到并顺利地完成注册手续,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 报到时间和地点:新生须持《嘉兴学院录取通知书》(定向生还需凭定向就业协议)和规定的有关材料,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为确保接待工作安全有序,学校分专业、分时间、分地点安排新生接待工作,请不要提前来校报到。各专业的报到时间、地点见下表。
|
批 次 |
专 业 |
报到时间 |
报 到 地 点 |
校 区 |
|
普通本科 |
经济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金融学、汉语言文学、汉语言文学(师范)、法学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生物工
程、环境工程、临床医学 |
9月13日-14日 |
嘉兴市二环西路和中环南路交叉口 |
梁林校区 |
|
其 他 专 业 |
9月13日-14日 |
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|
越秀校区 |
|
普通专科
(含艺术类专科) |
文秘(涉外秘书) |
9月13日-14日 |
嘉兴市二环西路和中环南路交叉口 |
梁林校区 |
|
其 他 专 业 |
9月13日-14日 |
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|
越秀校区 |
|
民办专科 |
护理学、药学、临床医学 |
9月13日-14日 |
嘉兴市二环西路和中环南路交叉口 |
梁林校区 |
二、新生可凭“录取通知书”享受从出发地至嘉兴的火车票半价待遇。报到期间,学校在嘉兴火车站、汽车西站、汽车北站设立“新生接待站”(接站时间为9月13日7:00至22:00,9月14日7:00至18:00)。同学们在火车站可乘1、7、19、25、51路公交汽车到达越秀校区,7路公交车到达梁林校区;在汽车西站可乘7、15、19路公交汽车到达越秀校区,7路公交车到达梁林校区;在汽车北站可乘15路到越秀校区。
三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,大学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城市。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,请携带户口迁移证,在报到时办理,事后不补办。户口迁移证必须每人一份,不得合开,有关项目要填写齐全,户口专用章不可漏盖。农业户口的迁移证上“原住址”一栏要写到村一级,城市写到县(镇)街道门牌号,出生地、籍贯要注明省、市(县),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份证号码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,亦需携带“户籍证明”(由当地派出所出具)。已办身份证的,请随身带来。
四、党员、团员需转组织关系。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省内的,由县团级以上组织部门直接转入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,介绍信抬头为“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”;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省外的,介绍信抬头为“嘉兴市委组织部”,由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。团员组织关系由原中学或乡镇团委通过团员证转出。
五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般在家庭所在地银行办理国家贴息助学贷款;办理有困难的,在金融政策不变的前提下,可凭本人和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、户籍复印件、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父母同意贷款的签字、乡(镇、街道)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来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(学校与银行未开展对民办专科学生的国家贴息助学贷款业务)。国家助学贷款仅贷学费,贷款限额为4000元/年(艺术类学生限额6000元/年)。
六、缴费项目及标准
(一)学校收费
1、学费
(1)普通本科 3960元/生·学年
(2)普通专科
服装设计专业(艺术类专业) 7000元/生·学年
其他专科专业 3600元/生·学年
(3)民办专科 13000元/生·学年
2、学生住宿费
越秀校区提供650---1200元/生·学年多种标准的学生宿舍;梁林校区只提供1200元/生·学年的学生宿舍。学生住宿安排将根据房源情况和分院相对集中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。
3、教材讲义费
按学年预收500元/生·学年的教材讲义费(据实结算,多退少补)。
4、鼓励学生参加学校医疗保障体系,自愿参加的同学需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,标准为:本科生160元(其中:临床医学专业200元),专科生120元,保险公司的实际收费与学生所缴纳保费的差额由学校补助。参加的同学可享受学校医疗保障待遇,不参加的同学则不享受学校医疗保障待遇。
(二)后勤集团代办收费
1、体检费
(1)新生入校体检费85元;
(2)毕业离校体检费20元。
2、卧具及生活用品购置费
学生公寓实行标准化管理,后勤部门代为购置卧具及生活用品共20件,包括:被套、床单、枕套、塑料脸盆、帐钩各2件,3Kg棉絮、1.5Kg棉絮、2.5Kg垫絮、枕芯、草席、枕席、蚊帐、不锈钢口杯、塑料鸭嘴热水瓶、牛津包各1件。学生可自愿购置,收取成本费400元。
3 、服装购置费
(1)体育课服装(含运动鞋一双)90元;
(2)军训服装费60元;
(3)预收医学类专业的工作服装费150元(多退少补)。
(三)其他收费
1、就餐卡及伙食费:学生使用校园卡就餐。如果学生所持银行卡中存有足够费用,校园卡系统会自动从银行卡中划转100元(其中:校园卡工本费30元,初存伙食费70元)存入校园卡;如果学生所持银行卡中没有足够的费用,报到后学生需到校园卡办卡中心存伙食费并缴纳校园卡工本费。
2、学生可自愿办理火车票优惠卡,铁路部门收取优惠卡工本费:7元/张。
七、缴费方式
(1)邮寄录取通知书时随寄学生银行卡,请将上述(一)、(二)、(三)项所需缴纳的费用在报到前一星期存入银行卡,在当地存款有困难的同学,可将所缴费用带到学校存入银行卡。
(2)根据新生签订的委托扣款协议(协议在报到时交学校),学校将通过银行进行扣款,扣款成功后一周内将发票交给学生(请学生妥善保管发票)。
(3)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见银行的详细说明。
八、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请假,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、乡镇证明,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。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九、新生来校途中要提高警惕、注意安全,保管好携带的证件和钱物,防止被窃。
十、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凭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凭证在各分院办理注册手续,未注册的同学不能取得学籍。根据学校课程安排和管理需要,为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管理,不
允许一年级学生自备电脑。
十一、新生入学三个月内,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政审和身体健康复查,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。政审或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对患有疾病的新生,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,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。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,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,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,符合体检要求,经学校复查合格后,重新办理入学手续。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凡属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,一经查实,学校即取消其学籍并予以退回。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。
十二、中学档案未实行省级招生办统一办理邮寄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请考生
持录取通知书及时到所在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办理档案提取(密封件)手续,在报到时带到学校,否则不办理入学手续(请注意安全,遗失和被窃后果自负)。
十三、普通本科生(不含外语专业)于9月14日19:30开始外语分级考试。
十四、服务热线电话:
学校招生办电话:0573-3642036
后勤住宿咨询电话:0573-3642055 3642811
报警服务电话: 0573-3642110